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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氨钢瓶存放规定

2022-10-08
氨属于首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,《首批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》有明确要求。
 
 (1)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专用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℃。
 (2)与氧化剂、酸类、卤素、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储罐远离火种、热源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 (3)液氨气瓶应放置在距工作场地至少5m以外的地方,并且通风良好。

 (4)注意防雷、防静电,厂(车间)内的氨气储罐应按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(GB 50057)的规定设置防雷、防静电设施。